close


環保署昨(9)日舉行環評項目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,其中,針對礦業權的展限應實施環評的修正條文,包括全國工總、工協等產業界代表都認為,基於礦業權的展限為原權利的展延,並非新權利,依法不需再做環評。



托福補習班介紹 大甲況且,礦業權展限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認定,礦權展限要求環評,勢必造成水泥原料供需不平?,恐影響國內各項工程案件及經濟發展,所以,礦權展限不應要求實施環評。中華民國工業總會代表游成淵認為,環評法是本於預防原則,在開發行為進行前事先預測對環境的可能影響,來避免或防止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危害。開發行為既然已經進行,再去假設開發行為不存在而高雄1對1英文家教老師做環評,顯然違背了環評制度與環評法的基本精神。

而且,採礦開發行為既然已經進行,平時每年都有針對定期水土保持、環境稽查與礦害預防檢查等做監控,既有的法令就可以管理並監督開發行為,所以,實在沒必要對展限申請要求環評。游成淵更指出,環保署在88、89年的幾份函文,提到礦業用地續租案若是延續租用且採礦用地範圍沒有擴大或變更,是不必做環評的。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代表李錦樹表示,依照礦業法規範體系請介紹台中1對1英語補習班、立法理由或主管機關所表示意見,礦業權展限的法律性質為「原權利之延續」,並非新權利的賦予,故礦權展限案件不應要求實施環境影響評估。李錦樹強調,經濟部一般核准礦業權展限的公文及採礦執照,均註明礦業權期限是始自原始礦權核准的期日,而非自礦權展限許可日起算礦業權期限,在在顯示礦業權展限之性質為原礦業權的延續。因此,礦權展限案件不應要求實施環境影響評估。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長楊亦東認為,就營建產業以及國家發展與安全的角度,台灣需要穩定品質與及時供應的水泥材料,貿然修法要求將現有採礦權展現必須納入環評,恐造成水泥市場供料不穩定,嚴重影響國內各項工程建設與前瞻計畫的開展。工業總會指出,環評程序長久以來存在的問題眾所周知,產業對於依法該做的,政策該配合的,當然願意去做。可是,不能沒效率,年復一年的拖,也不能疊床架屋,明明已經進行類似程序,卻還要做重複的事。工業總會呼籲,希望政府能夠建構一個有效率、不會疊床架屋的環評程序,才是兼顧經濟發展、環境保護的正確做法。目前社會氛圍都認為現行環評法是影響國內經濟發展、投資的阻礙之一,工業總會指出,在環保署承諾大幅改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缺失前夕,環評制度仍容易受到環保團體的偏好影響,一旦延誤或剝奪水泥廠的礦業權,等同是扼殺了水泥工業的命脈,此刻實非適合推動礦業權展限須辦理環評的理想時機。(工商時報)

雲林英文家教老師課程專業一對一英語家教課程 八德




346A3FDB2E02C1B1
arrow
arrow

    edithmitcs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